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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劳动仲裁律师,南山劳动仲裁律师

发布日期:2012-11-09    作者:陆慧律师
  南山劳动仲裁律师

律师咨询:18718680963

 
  常见的劳资纠纷有: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无法定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报酬方面的争议;
4、竞业限制引起的劳动争议;
5、劳动合同到期不予续签引起的劳资纠纷(补偿金的数额)
6、其它方面的劳资纠纷。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认定劳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参照如下所列: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工作牌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6、其它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南山劳动仲裁律师,温馨提示:
1、很多公司或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遇到此情形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一些劳动者在从公司离职或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关系时,想维护自己的权利,却发现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如: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保,工资也不是通过公司账户发给劳动者或工资是以现金方式发放的,在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时,想主张双倍工资的差额和其他权利时,却发现无法用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无法证明自己的入职时间。
3、劳动者在离开公司前,要尽可能多的收集证据,在主张合法权利时,才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
深圳劳动法律师代理的劳动案件范围:
1.代理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
2.代理人事争议仲裁与人事仲裁诉讼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
3.代理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4.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仲裁与诉讼;
5.劳动争议纠纷谈判和调处;参加企业和工会的集体合同谈判;
6.代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备案、集体合同审查;
7.建立、修改和审查劳动合同;企业员工手册;企业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合同;劳动管理制度;企业用工、薪资、社会保险、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8.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
9.提供最新发布的相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0.劳动纠纷律师见证;
11.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12.企业劳动合同、劳动制度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提供解决方案;
13.为企业建立和制订劳动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事件
14.为企业提供特别工时和经济性裁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15.工资单、工资表的制定;辞退通知的设计;
16.社保的缴纳技巧;
17.日常劳动法律事务咨询,解答人力资源治理方面的各种法律问题,指导企业准确处理
劳资关系;
18.其他有关劳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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