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的认定
发布日期:2012-11-15 作者:连会有律师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根据转包的定义,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因此构成转包必须具有以下两个要件:
(1)首先转包人与转承包人必须是两个没有隶属关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如前文所述所谓转包是承包人将其承包建设工程直接或变相转让给第三人,也就是说转承包人对于转包人来说必须是第三人而不能是转包人的分公司或内部机构;笔者认为,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转给”其分公司或内部机构的行为,属于承包人的内部分工即经营策略的范畴。
(2)其次承包人必须将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给第三人。承包人必须是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直接或变相转让给第三人才构成转包,而不是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某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包人只是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分部分项或某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应构成分包或非法分包而不是转包。
本篇文章来源于 法帮网www.fabang.com原文链接://www.fabang.com/a/20120724/477142.html
相关法律问题
- 联合施工被认定为工程转包,怎么办 4个回答5
- 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 4个回答10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 4个回答20
- B2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与横过马路的电动自行车肇事责任认定 2个回答0
- 行人在隔离带被车辆撞伤,交警事故责任还没认定,前期治疗费用怎么办 5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