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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IC卡)发放和使用(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IC卡)的使用对象为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参保人员,一人一卡,终身使用。该卡具有信息存储、凭证和查询等主要功能,是劳动者办理和查询本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有关事项的重要凭证。IC卡由参保人员个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发生遗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凭本人身份证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窗口办理IC卡挂失、注销手续,同时申请补制新卡。办理IC卡时,按规定收取制卡工本费。 目前,参保人员在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凭IC卡直接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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