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定程序
发布日期:2012-11-23 作者:刘智慧律师
在实践中,企业通常将劳动规章制度与企业简介、企业财务制度、行政制度、卫生安全制度等管理制度合并为《员工手册》。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其范围应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的涵盖面广,又是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因此其制定、修改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
劳动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应遵循如下步骤: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劳动规章制度拟议稿(包括规章制度制定或修改稿);2、劳动者提出方案和意见,形成反馈意见或方案;3、在劳动者讨论、提出意见和方案的基础上,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4、根据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决策程序,确定劳动规章制度文件(包括规章制度制定或修改稿)。在遵循民主程序并实施过程中,劳动者广泛参与、用人单位确定这两点是缺一不可。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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