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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民事起诉状

发布日期:2012-11-26    作者:连会有律师
原告xxx,女,19xxx13日生,住xxx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13013099620
被告xxxxxx,xxxxxxx11日生,x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13075589382
诉讼请求:
1
、判决原、被告离婚

2、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给付抚养费500/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1999年认识,200037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颜宝庆。自1999年认识原、被告均在合肥打工 。
由于原、被告结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严重不合。尤其让原告难以接受的是,被告不认真工作,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大部分时间泡在彩票点,从不教育孩子和操持家务。并且有家庭暴力,只要在外有什么不顺心的,对原告轻则辱骂,重则殴打。原告的身心处于极度的压抑状态。这一切严重伤害了原被告间的夫妻感情。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原告特诉来贵院请求判决如诉所请。
此致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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