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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资料

发布日期:2012-12-04    作者:110网律师
离婚方式和离婚程序:
一、协议离婚
1
、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
、双方去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对小孩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安排,最好有离婚协议);
4
、领取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采取诉讼离婚,原因无非两类:
1
、对方不同意离婚;
2
、双方均同意离婚,但都是外地户口,无法在深圳协议离婚,即诉讼离婚中的离婚速裁。
诉讼离婚应准备的材料:
1
、双方的身份资料(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
2
、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需去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3
、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双方有小孩者准备)
4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等
5
、其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应准备的材料。
律师提醒:对于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离婚案件,在起诉前,应收集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不和,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主要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如未有足够的证据,要达到离婚之目的,则可通过二次诉讼离婚。
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非儿戏,要慎重,不到迫不得已,不要轻言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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