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新民诉重点解读:严惩虚假诉讼、逃避执行
发布日期:2012-12-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新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
司法实践中,会有当事人为达到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或者是为了逃避执行,与他人串通“炮制”一些“自我”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将他人应得的财产判给了“同伙”,这就是典型的虚假诉讼或恶意诉讼。
例如:一起民事案件被告败诉,原告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被告串通“朋友”共同伪造巨额借据,让“朋友”起诉自己,并在诉讼中迅速达成调解,将被告名下的财产转移到“朋友”名下,从而使原告的生效判决成为了无法执行的“白条”。新民诉法新增的上述两条规定,使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得不到法院支持,同时还直接赋予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司法拘留、罚款的权利,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示
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情节严重的,很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作证罪等刑事犯罪,希望“当事人”莫要以身试法。
相关法律问题
- 诉讼后申请强制执行,多久拿到钱 16个回答0
- 5000元以下小额诉讼制度合肥执行吗? 4个回答0
- 强制执行后连诉讼费都不还会有什后果 3个回答0
- 朋友委托我向提供虚假技术方提起诉讼,案由怎么写 9个回答100
- 虚假诉讼 3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
-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刑罚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2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1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
- 刑事诉讼法-刑事速裁程序
- 三国法-国际商事法庭
- 法考模拟试题: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法与经济、政治和宗教等的关系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行政许可的实施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知识产权法-进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