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借账号致他人资金被骗侵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172】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
发布日期:2012-12-24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出借账号致他人资金被骗侵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172】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72
启东市某石油公司诉无锡站某代处因出借账号致他人资金被骗侵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
【裁判摘要】
当事人因合同诈骗行为造成的损失,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 相关责任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犯罪行为人没有以第三人名义订立及履行合同的,不构成表见代理。第三人出借账号,为犯罪人的资金流转提供方便,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 相应赔偿责任。当事人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其自身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错误公证损害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70】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70(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未给付增值税发票导致税款损失要求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88】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88(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实习作业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97】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97(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因争吵撕打致人病发死亡侵权纠纷案【学习札记98】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98(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高速公路上连环追尾撞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161】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61(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治疗交通事故伤害中发生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学习札记160】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60(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学习札记173】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73
- 股东会决议罚款纠纷案【学习札记171】 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71
- 担保追偿权纠纷案【学习札记170】 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70
- 供水合同纠纷案【学习札记169】 院案例裁判摘要169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