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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离婚安置房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13-01-22    作者:连会有律师
京津冀离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非法律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离婚继承、婚外私情、离婚证据、损害赔偿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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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拆迁大潮愈演愈烈,离婚拆迁补偿的安置房如何分割也成为离婚夫妻房产分割中争议焦点的一部分。本文就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离婚安置房如何分割为大家分情况具体解答。
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离婚安置房如何分割需要分为三情况处理:
一、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未补差价的安置房,离婚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由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置换,因此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二、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补偿差价的安置房离婚安置房如何分割?
如果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即使补偿了差价的安置房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房产不予分割。但是在离婚时,由于购得安置房时补偿的差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差价部分给予补偿。
三、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升值的安置房,离婚安置房如何分割?
在前面的陈述中,已经讲清楚,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不管是不是补偿差价取得的房屋,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列入分割范围。但是,由于近几年房价飞速上涨,婚后拆迁获得的安置房由于市场价格的影响,已经比获得安置房时要高出很多,此时,离婚安置房如何分割呢?此时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因市场原因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离婚安置房如何分割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上面仅是对离婚安置房如何分割,理论上的分析。具体的实际操作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毕竟每个家庭都有属于自己的特殊情况,因此,涉及到离婚安置房如何分割的,还是需要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解决会比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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