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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的婚姻登记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发布日期:2013-01-30    作者:连会有律师
 我国婚姻法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其婚姻无效。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虽然当事人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结婚是无效婚姻,但当双方达到最低法定结婚年龄时,婚姻法赋予其法律效力。因此,对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通过弄虚作假手段登记结婚的,在双方未达到法定最低结婚年龄的时候是无效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当双方达到最低结婚年龄,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虽然其登记的方式存在瑕疵,仍是受法律保护的。
据此,张女士现在结婚已经满4年了,结婚时张女士18岁,两年后的2003年,达到法定婚龄,张女士与丈夫的婚姻就受到法律保护。两人自2003年以后的收入是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分,同时张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作为婚姻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丈夫赔偿。
 
张女士和丈夫200110月结婚,当时张女士只有18周岁,通过弄虚作假骗取了结婚登记。自去年5月份以来,张女士丈夫有了外遇,并要赶她走。张女士同意分手,要求平分家产,并进行赔偿。但张女士丈夫不同意,还说结婚时张女士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是无效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张女士的婚姻关系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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