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我父亲再婚前有一套住房,但是现在感情不合。要离婚这套住房有我继母的份吗?婚前这套住房是我父亲的名字。再婚时继母带了一名女儿,现在已经结婚,但是结婚时她的女儿未满

发布日期:2013-02-02    作者:聂晓东律师
 您好,从您提供的现有信息来看,这套住房属于您父亲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您的继母和她的未成年女儿无权分割。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保忠律师
辽宁沈阳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董毅律师
辽宁沈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