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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经营者持股的必要性

发布日期:2013-02-18    作者:连会有律师
实施经营者持股的必要性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前500家大工业企业中,有89%的公司已对其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了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美国通用电器公司的总裁杰克﹒维尔吉在1998年的总收入高达2.7亿美元以上,其中股票期权所获得的收益占96%以上。在西方发达国家,以股票期权为主体的薪酬制度已经取代了以“基本工资+年度奖金”为主体的传统薪酬制度。
 
  股权激励是现代公司制企业以公司股权为利益载体,借助于企业的价值追求与企业员工个人利益协调互动的模型,谋求极大地激化员工主动性和创造力的一种全新的激励方式。它的出现,是企业物质激励方式的一次深刻变革。同时,经理股票期权作为长期激励机制,有助于解决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问题,并实现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对应,因而能鼓励经理人员克服短期行为,更多地关注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相对于以“工资+奖金”为基本特征的传统薪酬激励体系而言,股权激励使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更加牢固、更加紧密的战略发展关系,适应了信息经济环境下人力资源资本化的时代要求,为解决我国企业目前广泛存在的“所有者责任缺位”、“委托代理链的责任衰减与成本攀升”、“内部人控制”、“经营者伦理风险”乃至独具中国特色的“59岁现象”,提供了一种现实选择和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上市经理人薪酬结构非常单一,大部分公司实行的是以工资、奖金为主体的传统薪酬制度,有部分公司经理人持有本公司一定的股权。而这部分公司经理人虽然持有股票或股票期权,但相对于公司总股本规模而言显得微不足道。
 
  另一方面,据研究人员统计发现,经理人薪酬与经营业绩之间相关性不大。上市公司经理人年薪收入与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基本上处于脱离状态。研究人员以1997年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的结果是,总经理的年度报酬与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仅为0.009,与每股收益的相关系数仅为0.045。对于经理人员的持股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检验分析表明,经营者持股与净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是0.005243,看来公司经营者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之间整体而言并无正相关关系,股权激励处于消散状态。
 
  所以,在当今国民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和国企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经营者持股逐渐成为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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