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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九种类型

发布日期:2013-02-19    作者:110网律师
经济补偿金的类型
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及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其分类依 据不同,分类结果也不同。笔者根据引起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原因,把经 济补偿金的类型划分为九类:
第一类:劳动者解约型经济补偿金,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八条规定情形下被迫与单位解约,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 偿金;
第二类:协商解约型经济补偿金,指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 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类单位解约型经济补偿金,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 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的经济补 偿金;
第四类:裁员型经济补偿金,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进行裁员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类:劳动合同终止型经济补偿金,指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 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 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因到期而终止时,用人单
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六类:单位消亡类型经济补偿金,指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 或责令关闭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第七类:竞业限制型经济补偿金,指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 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 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第八类:惩罚补偿型经济补偿金,指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 济补偿金、克扣或拖欠劳动者:丨:资、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及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工资,还需额外支付百分 之五卜或百分之二十五的额外补偿金(注意:在《劳动合同法》中,将该类 型划为赔偿金,且赔偿标准为应付基数的50%至100%);
第九类:其他类型的经济补偿金。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作出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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