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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5年前去世,留下一处房子,这是我们结婚后自己买的,当时他父亲给了我们2万元钱。现在我孩子上学需要钱,我想把它卖了,请问我公公有继承权利吗,如果有,该怎样分

发布日期:2013-03-14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丈夫5年前去世,留下一处房子,这是我们结婚后自己买的,当时他父亲给了我们2万元钱。现在我孩子上学需要钱,我想把它卖了,请问我公公有继承权利吗,如果有,该怎样分配。
 您好,依您所说的情况,该房子是您与您丈夫婚后购买的,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您丈夫去世后,该房子的一半属于您丈夫的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一般均等继承份额,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您公公当时给你们的2万元,可以认定为对你们双方的赠与。
    建议您与您公公协商处理对房子的继承问题,对您公公应继承的份额您可以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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