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对于职工借给公司款和公司在社会上向个人借款那类型是非法的?可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或非法吸存公众存款?
发布日期:2013-03-18 作者:聂晓东律师
请问律师:对于职工借给公司款和公司在社会上向个人借款那类型是非法的?可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或非法吸存公众存款?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结合《刑法》的规定,为您答复如下:1、一般情况下,只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的大众筹集资金才构成集资诈骗罪。如果只是向公司特定的职工借款,即使约定较高的利息,一般也不会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被归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如果确实因为经营困难向一些人借款并不违法,当然具体认定是考虑的因素会很多,必须把握好合法的民事借款与非法的集资等之间的界限,不要逾越触犯刑法。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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