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在协议中约定由他承担女儿的上学生活费用,现在他一分钱不出,我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3-03-27 作者:聂晓东律师
你好:对子女的抚养已有协议的,如果对方方拒绝抚养,你可以找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群众团体以及对方单位组织的力量,做做对方的思想教育工作。若仍然未果,未成年的子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作为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也可以代为起诉。 经人民法院判决或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对方仍拒绝履行,你可以代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48条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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