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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公司股东会的争夺

发布日期:2013-04-10    作者:连会有律师
 //blog.sina.com.cn/s/blog_79cad5ba01015c5b.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分为三个层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关;监事会是公司的监事机关。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会成员都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因此,若公司股东对股东会具有控制力,即对公司享有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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