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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初恋再续前缘 婚后不满其滥交友诉离

发布日期:2013-04-18    作者:盛春龙律师
    一对恋人因家庭反对没有走到一起,六年后偶然相遇再续前缘并步入婚姻殿堂,本以为找到了幸福生活和依靠,哪知丈夫乱交“狐朋狗友”引起妻子不满,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告上湖北省郧西法院起诉离婚,一场美好姻缘终劳燕分飞。     1999年湖北省郧西县人张琴(化名)在十堰市就读中专技校,那年她16岁,情窦初开的她通过初中同学介绍与刘波(化名)相识,两颗年轻的心碰撞在一起就再也分不开了,但二人相恋一年后得到的却是张琴母亲的反对,而且当年张琴父亲去世,深受打击的张琴无奈选择与刘波分手。     之后张琴前往广东省打工,双方一直都未见面,一别就是6年,期间刘波与他人结了婚并生育一女。2006年6月,刘波通过同学又与张琴取得联系,为了寻找初恋的美好,刘波迅速离婚并前往广东省执着寻找张琴。但张琴的母亲得知后仍旧坚决反对。 张琴回想起自己的初恋,又看到了刘波的痴情,便不顾母亲的反对毅然与刘波在一起,同年10月二人就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婚后初期张琴仿佛寻找到了初恋的快乐和幸福,让她为自己正确决定暗暗自喜。可好景不长,丈夫刘波生性开朗外向,喜好结交朋友,只要是朋友电话一呼即到,家里成为朋友聚会的集聚地,喝酒打牌,弄得家里乌烟瘴气。这些所谓的朋友也让张琴感到不满,刘波亲近了朋友,也疏远了家庭和妻儿。为此张琴与刘波经常发生矛盾,可刘波依旧我行我素。     面对丈夫的“冷暴力”,倍感无奈和失望的张琴觉得这段感情最好好聚好散,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4月16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于审理此案,最终通过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婚生子女归张琴抚养,刘波一次性给付张琴抚养费30万元。(来源于: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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