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上搜救工作成效突出
发布日期:2013-05-06 作者:连会有律师
记者从12月14日召开的首次全国海上搜救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九五”期间,全国平均每年救助3800人,平均每天救助11人;“十五”期间,全国平均每年救助10500多人,平均每天救助29人;进入“十一五”,近两年来全国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3304次,救助中外遇险人员40854人,救助成功率超过95%。
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在工作报告中总结了近年来海上搜救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
一是组织指挥体系基本建成。目前,沿海11个省(区、市)和长江干线,都成立了海(水)上搜救(协调)中心。政府统一领导,搜救机构归口协调指挥的国家、省、市三级海上搜救组织体系初步建立。
二是协调机制不断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合作,完善相应的协作机制,海上搜救指挥机构组织协调能力得到有效加强。
三是能力建设与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建立了中国海上搜救专家库,水上安全监管、专业救助力量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各类海事搜救、执法、溢油应急处理船舶达800余艘,沿海设有18个救助基地、79个动态待命点和7个救助飞行基地,有58艘专业救助船舶和11架救助飞机,基本形成了覆盖重点海域的海陆空立体救助体系。长江干线设置了126个应急救助站点,平均21.6公里设置1个搜救单元,配备一艘应急值班船艇。
四是安全监管和通信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沿海建立了18个数字选择性呼叫岸台,建成了73座船舶自动识别岸台,形成了覆盖沿海重点水域的网络。在沿海和重要内河水域,建成了26个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和83个雷达站。
五是搜救法规和应急预案不断健全。积极推进有关法规的立法和修订,地方搜救立法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覆盖广泛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
六是国际和地区交流合作成效明显。我国作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和世界航运大国,积极参与国际双边和多边搜救事务,树立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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