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长江干线通航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9 作者:连会有律师
云南、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河南省(市)港航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
进入枯水期以来,长江中下游水位持续大幅退落,低水位较往年提前来临,部分浅滩航道维护尺度已接近计划维护水深。目前,中下游已有多处浅险水道出现浅情,其中太平口、窑监、牯牛沙水道较为严重,需要通过疏浚等工程措施才能保障航道维护尺度。
但是,由于部分船舶存在侥幸心理,不按公布的航道维护水深装载,违规“超吃水”航行,导致发生搁浅阻航事故。11月21日,“圣通818”轮载煤3500吨下行,吃水3.5米,超过2.9米的航道维护水深,在窑监水道浅区航道内搁浅,造成严重阻航事故,影响通航达36个小时,导致大量船舶滞留,严重影响长江航运的安全畅通。
为做好枯水期通航保障工作,确保干线航道及船闸安全畅通,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长江干线通航保障工作
长江枯水期航道维护与通航管理工作事关干线航道和三峡船闸畅通、事关重点物资和旅客运输及时、事关长江航运安全和沿江经济的发展,工作任务艰巨、涉及面广、时间长、难度大。为此,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交通、促进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枯水期通航保障工作作为今冬明春的工作重点抓实、抓好。
二、加强维护,确保干线航道畅通
针对当前的航道形势,长江航道部门应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干线航道畅通,要认真落实和及时完善航道维护工作预案,切实加强航道的探测分析,突出重点,合理调配工程船舶,优化施工组织,确保疏浚施工与航道维护正常;要加强现场宣传,强化重点浅险水道航道的管理,预防“超吃水”船舶搁浅造成阻航断航事件。长江三峡通航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船闸运行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船闸正常有序运行。
三、强化监管,确保通航安全有序
长江海事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航行监管机制,加强源头管理,严把签证关,确保通航安全形势稳定;要加强对重点水域的现场监管,船舶通过疏浚施工的浅险水道,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航道水深并留足富余航行,防止发生搁浅阻航事故,要完善防止船舶“超吃水”搁浅阻航的管理机制,并立即组织开展对“超载、超吃水”的整治活动,确保长江航运安全、畅通、平稳、有序;同时,要继续执行好巡航执法与应急动态待命制度,加强搜救值班,对遇险船舶及时组织救助。
沿江各港航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进入长江船舶的源头管理,强化船员安全意识教育,使其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把关,确保无“超载、超吃水”船舶进入长江干线。
四、加强联合执法,统筹协调,做好水上交通管制现场工作
长航局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共同做好枯水期的通航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做到恪尽职守,依法行政,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树立负责任的政府部门形象。长航公安部门还应加强水上消防、治安管理,打击物流领域犯罪活动,创造良好的水上治安环境;长江通信部门还应加强信息联播,确保各类信息发布及时。各单位要按照长航局有关规定,在枯水期禁航施工(或限制通航)河段成立水上交通管制现场指挥部,当地海事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指挥协调通航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要深入现场、相互协作、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交通管制区的航道畅通及通航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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