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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越线开车撞死人 自首赔偿获缓刑

发布日期:2013-05-20    作者:110网律师
夜晚行车谨慎慢行,广西武宣县男子黄山木显然没有做到这点,越线开车撞死了人,事发后他主动自首,努力赔偿,获得死者家属原谅,最终判决黄山木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6月18日晚,黄山木开着小轿车往武宣县城方向行驶,晚上十点钟的时候离县城大约还有十几分钟的车程,夜晚路的两边比较黑,黄山木见路上车也比较少,就越过道路中心线行驶,刚越线行驶时就与对向行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了碰撞,造成摩托车手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查认定,黄山木在该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案发后,黄山木的同车人就拨打电话报警,黄山木乘坐另一个朋友的车回家要钱处理事故,交通警察赶到事故现场后黄山木即返回现场接受处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证明其驾驶的事故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保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先行垫付了丧葬费13000元,且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山木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辆越过道路中心线占道行驶,造成致一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其负该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主动接受处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死者家属部分经济损失,且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综合考虑被告人黄山木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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