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贩卖假发票收取手续费牟利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3-05-21 作者:110网律师
2010年8月,被告人陈志秋在桂林市七星区马鞍村村口以他人的名义成立建材经营部,经营沙子、石渣等,其以能为他人代开发票,并收取开出发票金额2.5%的“手续费”的方式牟利。2010年2月至2012年6月间,被告人陈志秋将6份建筑业统一发票及26张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销售给屈宗海。2012年6月中旬,被告人陈志秋接到屈宗海欲代开发票后,即携带1份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到桂林市香江饭店旁交给屈宗海。同月26日,被告人陈志秋与屈宗海约好在秀峰区八桂路口收取出售该张发票的赃款,屈宗海准备付款时,被告人陈志秋被公安人员抓获。经桂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鉴定,被告人陈志秋所贩卖的发票均为假发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志秋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出售伪造的普通发票,其行为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鉴于被告人陈志秋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