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两盗联通通信基站电缆均获刑
发布日期:2013-05-22 作者:110网律师
2012年10月10日23时许,被告人李小安、胡毅刚、胡清、胡建兵等人携带撬棍、剪刀等作案工具,驾驶两辆汽车窜至丰城市隍城镇敬老院旁的移动通信基站,撬开基站防盗门,将基站内价值32400元的两组蓄电池共48个及各种型号价值3029元的铜芯电缆87米窃走。因遭遇公安机关拦截,被告等人开车分两个方向逃脱,并将赃物丢弃。经鉴定,被盗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5429元,被损防盗门等设施价值共计人民币3843元。
2012年10月17日23时许,被告人李小安、胡毅刚、胡清、胡建兵携带撬棍、剪刀等作案工具,开车窜至丰城市泉港镇板桥村联通通信基站,撬开基站防盗门,将基站内价值52099元的两组蓄电池共48个及价值1350元的铜芯电缆30米窃走。窃后,被告等人进行销赃,每人分得赃款1000余元。经鉴定,被盗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3449元,被损防盗门等设施价值共计人民币18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小安、胡毅刚、胡清、胡建兵目无国法,采取秘密手段,结伙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本案属共同犯罪,四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 联通公司在居民小区楼房是建立联通基站十分合法? 4个回答0
- 通信公司在我家楼顶安装基站导致房屋漏雨 3个回答0
- 海南联通是否侵犯了我通信自由权? 1个回答25
- 在我家楼上建一联通移动电信发射基站我该如何让他们搬迁 0个回答5
- 工地施工应把通信电缆高度留多少 1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帮人办事没办成=诈骗吗?关于收钱办事型诈骗罪的认定条件
- 大学生出借银行卡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何不起诉?
- 刑事案件中对《价格认定结论书》如何实现程序和实体的双重有效辩护?
- 潍坊市帮信罪辩护成功典型案例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功辩护案例分享·
- 潍坊市恶势力案件辩护案例分享
- 非法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男子获刑一年
- 法院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
- 法院在案发地巡回审判一起滥伐林木案
- 潍坊市坊子区非法经营者代理案例
- 受贿罪无罪的事实和理由 受贿罪无罪辩护词
- 潍坊高新开设赌场罪辩护案例
- 利用出售百度网盘资源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二缓三
- 潍坊昌乐成功辩护开设赌场罪案例
- 青岛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辩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