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灾电话”满天飞 莫名恐怖“骗钱来”
发布日期:2013-05-22 作者:110网律师
家住重庆市开县温泉镇白玉村的李官虎、李官永为堂兄弟,二人感觉在外务工致富太慢,了解到家乡群众民风纯朴、心地善良,且留守老人很多,普遍缺乏见识的实际,便想出了电话诈骗,利用银行卡导款的阴谋勾当。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李官虎、李官永为了骗取他人财物,事先以伪造的身份信息到银行开户,并以收购杂树、竹子等名义到被害人住处收集被害人的电话号码及其子女务工信息,然后给被害人打电话谎称其子女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让其将钱汇入指定账户以便托关系取人,或者是冒充医生打电话告知被害人其子女在外面遭遇车祸,正在医院等待手术急需用钱。以此方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经警方调查取证,李官虎、李官永在重庆市云阳县、开县、巫溪县、奉节县、城口县以及四川省万源市、宣汉县等地先后作案65起,诈骗金额110992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官虎、李官永为了骗取他人财物,利用伪造的身份信息先后到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等多个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10余张,实施诈骗78次,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1328 420元。其中共同作案64次,诈骗金额计1094920元;李官虎单独作案12次,诈骗金额计173500元;李官永单独作案2次,诈骗金额计60000元。诈骗范围涉及川、渝两地的云阳、开县、巫溪、奉节、城口、万源、宣汉县等多个区县的数十个乡镇。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官虎、李官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两人实施犯罪的特点,本案系共同犯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鉴于被告人李官虎、李官永诈骗的人数众多,涉及山村群众210多人,且诈骗对象多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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