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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通知离职该有哪些赔偿

发布日期:2013-05-24    作者:110网律师
您好!我们有一名员工的问题: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现在想硬性离职,我们应该采取的措施?另外他21日入职,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我们没有及时为他办理社会保险,现在给他补齐是否合法? 律师答复
1、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所以,你单位应保留存在上述损失的证据:主要是上述损失的发票及其他能够证明存在损失的合理证据。
2、可以依法补交社保,建议7月份前补交完毕,71日后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加重了用人单位不交纳社保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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