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青年运毒途中被抓获重刑
发布日期:2013-05-30 作者:110网律师
2012年6月25日中午,被告人32岁的周世昌驾驶小轿车搭载其朋友被告人45岁的程俭机及周世昌女朋友被告人20岁的邓慧玲等人,从广东东莞驶往故乡广西灵山县。被告人周世昌将自己配制的37支共净重591.5克的“神仙水”藏匿于车尾箱内,并随身携带3克海洛因。被告人程俭机随身携带在东莞向一四川人购买的13支共净重223.8克的“神仙水”、1.6克甲基苯丙胺、1.7克海洛因、53.9克氯胺酮。途中,被告人周世昌另购买了27.4克甲基苯丙胺并交由被告人邓慧玲随身携带。当晚22时许,广西浦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群众的有几个人开一辆小汽车运输毒品从玉林开往浦北县寨圩,要求出警处理的电话举报。三被告人车辆途径广西浦北县寨圩镇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拦截,上述毒品被当场查获,三被告人遂被抓获。
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告人周世昌、邓慧玲、程俭机进行现场检测,结果均为三人体内甲基苯丙胺成分呈阳性,均为吸毒人员。
公安机关依法提取送检的从邓慧玲处查获的27.4克疑似毒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76.6%;从小轿车后备箱处查获的37支净重591.5克的可疑液体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和氯胺酮成分,含量分别为0.41毫克/克和0.62毫克/克;从周世昌处查获的3克疑似毒品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为44.5%。
公安机关依法提取送检的从程俭机处查获的13瓶净重223.8克可疑液体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和氯胺酮成分,含量分别为1.04毫克/克和1.73毫克/克;从程俭机处查获的1包净重53.9克疑似毒品中检出氯胺酮成分,含量为86.4%;从程俭机处查获的1包净重1.6克的疑似毒品冰毒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77.9%;从程俭机处查获的1包净重1.7克的疑似毒品海洛因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为44.8%;从程俭机处查获的2包净重分别为136克和19克的疑似毒品中均未检出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海洛因等常见毒品成分。
钦州市中级法院一审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运输毒品罪。在共同运输27.4克毒品甲基苯丙胺的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周世昌是主犯,被告人邓慧玲是从犯。三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运输的毒品均被公安机关查获,没有流入社会,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小,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决定依法对被告人周世昌、程俭机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邓慧玲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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