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身份协议效力
发布日期:2013-06-01 作者:110网律师
依据宪法,任何公民都享有其人身不受侵害的权利。本案中,刘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人身权利,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因此,刘某的这种侵权行为应当适用侵权法,并于事后由刘某依据李某身体上以及精神上受到伤害的程度来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会涉及到刑法的适用。但李某与刘某在婚姻协议中事先对这种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进行了约定,违背了我国侵权法填补损害的赔偿原则。李某与刘某事先在协议中排除了刘某的侵权责任是违背法律基本理论的,故而,这份婚姻身份协议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问题
- 婚姻存续期间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14个回答0
- 我们这样的婚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9个回答20
- 婚姻过程中签份离婚后孩子归谁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个回答25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有法律效力吗 2个回答0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