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按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
发布日期:2013-06-02 作者:110网律师
会议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婴幼儿奶粉已日益成为广大婴幼儿的必需主食。保障婴幼儿食用安全、放心的奶粉,关系下一代健康成长,关系千百万家庭的幸福和国家民族的未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但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消费者对国产奶粉的信心有待增强。
会议指出,婴幼儿奶粉的质量安全,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必须突出解决重点产品的质量问题,这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当前要把提升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水平作为突破口,把优质国产品牌树起来,使消费者的信心提起来。一是制定相关政策,推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鼓励支持婴幼儿奶粉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二是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采用电子监管码等手段,做到全程可追溯。加快制定网上销售婴幼儿奶粉的监管制度。加强进口婴幼儿奶粉质量监管。三是开展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加强源头监管,严把准入门槛,全面清理和规范婴幼儿奶粉原料供应商和生产经营企业,坚决取缔不合格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坚决淘汰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四是严格生产经营监管,落实企业首负责任。监督企业落实原料收购质量把关、婴幼儿奶粉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建立婴幼儿奶粉的配方和标签备案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体系,强化对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奶粉的检测,公开、透明、规范发布信息。
会议要求,全社会都要本着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为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日前国务院分两批共取消和下放了133项行政审批事项,颁布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其中,有16项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需要修改法律,117项涉及需要修改行政法规。为有序推进这项工作,把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各项措施尽快落到实处,会议讨论通过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和国务院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草案。同时,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次修改法律、行政法规时,进一步健全了有关监管制度。会议强调,在推进职能转变过程中,要始终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会议决定,上述法律修正案草案经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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