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钓鱼网站盗取他人QQ号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学习札记232】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32(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发布日期:2013-06-11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唐某某利用钓鱼网站盗取他人QQ号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2013参阅案例4号)
【裁判摘要】
QQ号码虽可以通过向深圳腾讯公司进行免费申请注册,但一经使用即与他人的生活密切相连,QQ号码及密码的组合,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应予保护的身份认证信息。行为人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钓鱼网站盗取他人QQ号码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所盗QQ号码后的销售款应当认定为实施改嘴的违法所得。明知是他人盗取的QQ号码,仍予收购并谋利,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他人传授盗取QQ号码方法,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1期,总第25辑,法律出版社 2013年4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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