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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个女友回家过年 却为红包对簿公堂

发布日期:2013-06-28    作者:110网律师
 “你也不是我真正的女朋友,没有资格拿红包。”4月17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真实版“租个女友回家过年”却因红包产生纠纷的案件。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原告陈前与被告袁春达成了一致协议:被告袁春返还原告陈前人民币5000元。
  1982年出生的陈前系家中独子,30岁的他至今仍孤身一人。为此,家中父母很是担心,希望陈前能在过年的时候带个女朋友回来。为了能让父母亲过个开心的年,陈前煞费苦心,最终在朋友的建议和介绍下,认识了袁春。袁春得知陈前情况后,当即答应作为陈前的女朋友随陈前回家过年。陈前父母得知儿子真的要带个女朋友回家过年的时候很是高兴,就商量着给儿子的女朋友包个红包作为见面礼。当见到袁春,看到袁春既漂亮又大方时,老俩口更是喜上眉梢,在春节几天的时间里对袁春照顾有加。在分别的时候,陈前父母偷偷地包了5000元的红包作为见面礼送给了袁春,陈前对此不知情。年过完后,双方就分道扬镳了。当陈前得知父母亲给了袁春5000元红包时,要求袁春返还,但是袁春认为这是自己应得的,拒绝返还。
  庭审中,陈前认为被告不是自己的真正女朋友,没有资格拿红包。针对此案,主审法官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要靠陈前的父母。为此,法官特地通知了陈前父母到庭。袁春看到陈前的父母后心生愧疚,觉得自己不该拿这5000元的红包。看到父母的无奈,陈前满含泪水。最终双方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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