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婚前购房出了钱,但不一定会被法院认定为
发布日期:2013-07-23 作者:110网律师
婚后,由于二人为照顾双方父母的问题再次发生争议,在姜女士的一再要求下,李先生书写了一份声明,大意是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姜女士有一半的所有权。没想到姜女士拿到这份声明后随即向丰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该房产市场价值一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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