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工资的构成

发布日期:2013-08-17    作者:连会有律师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QQ138480312
 【案例背景】周小姐于20044月到一家公司工作,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周小姐的每月基本工资800元,此外,周小姐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每收回一笔公司合同款项公司给周小姐1%的提成作为奖励。200611月周小姐提出辞职,公司同意了周小姐的辞呈,但后三个月周小姐催收回来的合同款项共计150万,公司始终未支付给周小姐提成款。后周小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决该公司支付提成款。在开庭时,公司提出,提成款不属于工资的范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受理。
  【处理结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周小姐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加提成,应该说,该工资分配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周小姐与该公司关于“合同款项收回后支付提成款”的约定也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最后裁决,公司应按照约定支付周小姐应得的提成。
  【案例评析】本案反映的焦点问题是工资的构成。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工资的确定方式,工资可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工资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6条规定: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在实践中常见的提成款是销售企业对业务员采取基本工资加提成的工资分配方式。提成款是企业鼓励业务员付出更多劳动的奖励办法,是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基本工资的重要补充。基本工资是固定的,而奖励工资则因人而异。提成款是业务员在完成一定的推销业务的基础上对其超额部分的奖励,属业务员所享有基本工资以外所应得的劳动报酬。由此可以看出,提成款是计件工资制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是职工集体或个人的工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从营业收入、销售收入或利润中提取的,因此,提成款也属于工资的范畴。本案中,公司认为提成款不属于劳动者工资的范畴显然是错误的。
  【法规链接】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6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朱正洪律师
江苏南京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