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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纠纷【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題】

发布日期:2013-08-25    作者:110网律师
肖像是指通过绘画、照相、雕塑、录像、***艺术等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 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肖像权,是公民对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为 内容的具体人格权,包含了肖像所体现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民事 权利。肖像权的基本内容包括:(1)肖像制作专有权,即通过造型艺术手段将 人的外部形象表现出来;(2)肖像使用专有权,即肖像权人对自己肖像有权 以任何方式进行自我使用,以取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和财产上的收益;(3) 肖像利益维护权,即当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害时,肖像权人有权维护自己的肖 像利益。在审判实践中,涉及肖像权的纠纷主要有:(1)肖像作者未经肖像 权人同意而将肖像转交他人使用;(2)对他人创作的肖像作品进行艺术加工 后,转交他人使用。近年来,随着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新兴科技的迅猛发展,涉及肖像权、隐 私权、名誉权的侵权纠纷大量出现,《规定》故将其确定为第***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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