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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驾校同学后灭口并伪造绑架假象被判死刑

发布日期:2013-08-29    作者:110网律师
 为求财,男子将一起学车的女伴骗至酒店,借钱不成后实施抢劫,唯恐事情败露又杀人灭口抛尸荒野,并向被害人家属索要赎金制造绑架假象。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该起恶性抢劫、杀人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该男子死刑。
  蓄谋“借钱”
  40出头的梁XX,在上海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因生意不景气,欠了不少外债,为此,他开始四处想办法。直到有一天,他打起了同在驾校学车的同学冯XX的主意。
  2012年11月底,梁XX以自己一个不常用的手机号码联系冯XX,称想约驾校师傅和同学碰头吃饭,冯XX同意了。12月2日中午,梁XX驾车接了冯XX,并给了她一杯事先加好安眠药的咖啡。
  开车至上海郊区某度假酒店后,梁XX开了房间,向前台付了700元押金,称要住3、4天。喝了咖啡的冯XX觉得头晕,便至房间休息。两人闲聊间,梁XX提出借钱,冯XX推称自己没有多余的钱。晚上6点左右,冯XX看没有其他人赴约,就提出要离开。
  萌生杀人歹念
  梁XX见状,心想来软的没用了,就将冯XX按在床上,用绳子绑住双手双脚,用毛巾堵住嘴,自己动手从冯亦挎包中翻出5张银行卡,并恐吓她说出了密码。因害怕事情会败露,第二日凌晨1点左右,梁XX用枕头蒙住冯XX面部致其窒息而死。随后,梁XX驾车离开酒店,为防止客服进房间打扫卫生,他特意把一张写有“不要打扫卫生”的纸贴在房门上。
  同月3日上午9点多,梁XX穿着连帽衫,戴着帽子和墨镜,在浙江嘉兴某银行取走冯XX两张卡中的3万多元。4日上午10点多,梁楠又在上海郊区某银行取走冯XX卡中的1万多元。
  4日晚11点,梁XX回到酒店房间,用事先准备好的床单将尸体包裹好抱至车子后备箱。5日凌晨,梁XX驱车来到浙江境内一山区,将尸体裸露下身抛至树林,造成死者曾被性侵过的假象。
  5日上午,梁XX回到酒店退房。并用冯XX手机给她父亲发短信,称冯XX已被绑架,须汇300万至冯XX的工行卡。随后,便将冯XX手机和手机卡丢弃。
  一审认定情节恶劣判处死刑
  冯XX父亲接到女儿被绑架的短信后即报警,公安机关于2012年12月7日凌晨将梁XX抓获。2013年4月17日,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上海一中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梁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劫取被害人冯XX44300元;为灭口故意杀死冯XX,应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梁XX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虽然梁XX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但不予从轻处罚。
  为严肃国家法制,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根据被告人梁XX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一审判决被告人梁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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