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某离婚纠纷办案纪实(一)初次会晤篇
发布日期:2013-08-30 作者:110网律师
2013年8月26日,我乘坐江西遂川至广州的客车前往广州市花都区法院领取邝某等四人劳动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当车从江西行驶至广东地界时,我在车上接到一个离婚咨询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向我了解了一下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大致流程和律师代理费,我在电话里做了详细解答。
咨询者对我的解答非常满意,要求委托我代理她的离婚案,并要求见面谈。我说我在去往广州花都区的车上,准备去花都区法院办案。我询问她在哪里?她回答说:她叫邱某某,是江西赣州市会昌县的,现在深圳市一家企业打工。她是通过网络找到我的联系方式并与我取得联系的。由于我和她素未谋面, 我不同意见面谈。如果要见面谈,需要预付一定的律师费才会前往深圳市约定的地点谈。她对我的顾虑和要求表示理解,同意预付律师费。8月27日中午,当我从花都区法院花东法庭出来时,看到手机上有一条银行汇款短信,后来确认是邱某汇过来的律师费。
我和邱某约定了深圳市的见面地点,然后乘车前往深圳市。经过将近4个小时颠簸,终于到达我们约定的见面地点。
8月27日晚上7点左右,我们在深圳市一家超市旁边的肯德基店二楼,她给我讲述了案情。在她给我讲述案情的过程中,我看了她给我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是个80后女孩,和我同时代的女孩,看起来很老实本分,且孩子也四岁了,本来说是一个令人羡慕的非常幸福的三口之家,她却坚持要求离婚,我心里有点好奇,因此仔细观察了一下她。她皮肤稍微黝黑,没有我想象的常年在晒不到太阳的室内打工女孩皮肤白皙,而且脸上写满了沧桑和憔悴,没有那个年龄段女孩的红润。
看来,她的失败婚姻把她折磨得非常痛苦。她说她和丈夫两地分居长达2年多时间了,平常很少联系。她说她在工厂做事非常忙,也非常累。我认为应该是那样吧!因为我和她约见面谈的晚上,都是请假。在漂亮繁华的深圳市,到处都是通过加班加点来压榨工人血汗的工厂。前两年报纸报道的位于深圳市的富士康工人跳楼事件,事发原因就是工人工作时间长,工作压力大。我想:她应该也存在那样的压力吧!
她边讲我边做记录,记下一些关键信息,为起草起诉状使用。她最后问道:她和丈夫的结婚证在她丈夫那里保管,要求离婚但拿不到怎么办?我说:可以到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查询并开具婚姻状态证明。
我们谈完案子后,她请我在附近的哥哥乐快餐厅吃了一顿晚餐。用餐后,我便去住宿的宾馆休息了。
初次会晤就这样结束了。接下来,我应准备去赣州市会昌县民政局查询邱某的婚姻状态和要求县民政局开具婚姻状态证明,作为立案证据使用;还有就是去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夫妻长期分居的证明。
(作者:邝宪平,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