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诉讼案例 >> 查看资料

沈阳一银行原副行长因受贿被判刑10年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中国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原副行长刘书在主管审批零售贷款业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贷款业户价值10万多港元的名表、1万元人民币和1000美元,日前被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刘书1999年9月至2005年7月担任中国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副行长,主管审批零售贷款业务。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于2003年9月、2004年春节前,在其办公室内收受贷款业户辽宁世纪华融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某(另案处理)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共计1万元。

2003年10月,刘书在与孙某同去香港考察时,在香港收受孙某给予的瑞士产“百达翡丽”牌手表一块、价值10万多港元。2005年,刘书把这块手表返还给孙某。另外,2003年10月,刘书与孙某一同考察时,在韩国收受孙某给予的美金共计1000元。

2006年10月,刘书被批捕;今年1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刘书涉嫌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故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丁云龙律师
江西赣州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