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查看资料

司考经济法预习笔记: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

发布日期:2013-11-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对策包括:

  1.三级应急预案。本法第70条规定,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食品安全事故通报制度。(略)

  3.调查处理措施。本法第72条规定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

  (1)开展应急救援措施。

  (2)封存。

  (3)做好信息发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赵明律师
山东济南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