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有权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3-11-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平乐:王女士
答:你好!对于这类问题,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如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出国留学等,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就你所说的情况,刘某作为你儿子的法定监护人,仅是孩子财产的代管人,而非财产的所有人,因此,刘某是不能任意处置你儿子房产的。
作者:赵桂芳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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