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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12-04    作者:聂晓东律师
  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办法。
  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现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二、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保修完后,由基建处负责组织验收。
  三、质保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五)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依据学校与施工单位的约定执行。
  (六)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发现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当及时整改:
  (一)一般质量问题主要有,墙面粉刷、涂料、刷面板等的脱落;吊顶、墙面、伸缩缝、踢脚线等板块破损或缺少;门、窗变形、渗水,栏杆生锈、变形和破损等;安装灯具、控制器、管道破损、生锈及脱落等。3日内通知施工单位维修。施工单位应在10日内维修完毕。
  (二)屋面、墙面、楼层地面渗漏,要求施工单位找出原因,提出维修方案,报基建处审查后落实。其中,墙面(含伸缩缝部位)、屋面的渗漏属于外界渗漏的,修补后要经雨水考验,确认不渗漏为止;属于管道破裂及其它安装方面的问题,必须先将安装方面的问题修好,再补好渗漏。
  (三)墙面、地面裂缝分为粉刷性裂缝和结构性裂缝两种。粉刷性裂缝一般缝宽在0.3mm以内。粉刷性裂缝按常规修补方法进行修补。修补完以后,基建处安排有关技术人员和用户共同验收,办理相关手续。结构性裂缝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进行检查分析,判断其是否对结构和使用功能有影响。如确认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有关条款执行,由设计单位提出修补或加固方案,施工单位负责修补或加固。
  (四)安装工程分两种情况处理。一般的质量问题按规定检修、更换有关零件或设备;严重的系统性质量问题必须分析原因,认定责任,更换设备及系统设施。如由于安装设备问题造成结构及装修和其它设备的损失,必须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有关条款执行,由设计单位提出修补或更换设备方案,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五、资产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合同中保修条款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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