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不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3-12-18 作者:聂晓东律师
一、已合法占有委托物。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是行纪人已经合法占有委托物,非法占有委托物的不得行使留置权。
二、委托人没有理由的拒绝支付报酬。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有委托人按期不予支付报酬的事实存在。
三、委托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过不得留置的条款。如果委托人与行纪人在行纪合同订立时已经约定,不得将委托物进行留置的,行纪人就不得留置委托物,但是,委托人需要提供其他物品作为担保。
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
按照担保法对留置物的规定,行纪人留置委托物后,已经合理期限的催告,委托人逾期仍不履行的,行纪人就可以行使留置权,并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如果留置物经过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了委托人应支付的报酬,剩余部分还应当归委托人所有,如果结果不足以支付行纪人的报酬,行纪人还有权利请求委托人继续清偿。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重庆天宸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江北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上海长宁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合肥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菏泽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黑龙江黑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辽宁大连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石家庄
相关文章
- 委托人不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怎么办?
-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拒绝受领的怎么办?
- 信托商行能不能购买委托人寄售的物品,购要寄售物品的还能要求支付行纪叙以吗?
- 行纪人高于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委托人所需物品的怎么办?
- 信托商行高于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出售寄售物的怎么办?
- 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委托人死亡的,怎么办?
- 居间人欺骗委托人怎么办?
- 委托人避开居间人私下交易手否仍应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28(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 委托人故意阻止支付报酬条件成就的仍应支付居间报酬 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29(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 深圳罗湖看守所 家属犯罪被抓怎么办 委托律师申请会见 提供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