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查看资料

2014司考行政法笔记:信赖保护原则

发布日期:2014-03-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信赖保护原则既是本法中的基本原则,也是整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003年司法考试中采用论述题形式以来,该原则已经分别在2006年、2007年的第四卷中以25分的分值进行了重点考察,需要准确理解和重点掌握。

1.本法中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内涵是:(1)行政机关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撤销或变更已生效的行政许可;(2)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撤回已生效行政许可的,对相对人信赖利益由此受到的损失,应当予以补偿;(3)行政机关违法撤销已生效行政许可的,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由此受到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2.行政许可的撤回条件:(1)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2)颁发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保忠律师
辽宁沈阳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胡律助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