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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家庭暴力 起诉离婚

发布日期:2014-03-30    作者:刘良律师
在婚姻生活当中,许多人面对家庭暴力,隐忍退让,害怕被外人知道。但越是软弱,可能受到的伤害就会越深。
孙男与胡女在工厂打工期间相识并结婚,婚后孙男一些坏毛病逐渐显露出来,嗜酒、好赌、性格粗暴。孙男经常为一些小事殴打胡女,胡女鼻青脸肿都是家常便饭,但胡女怕外人笑话,也为了维持家庭,开始一直忍让,以为孙男慢慢会改。但孙男并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歉意,相反变本加厉。在胡女怀孕期间,孙男晚上打麻将输了钱,加之酒喝多了,拿胡女出气,对胡女拳打脚踢,由于动静很大,惊动了周围的邻居,邻居报警,在警察说服教育下,孙男表示以后不会打老婆了,胡女被送往医院后,孩子流产。但胡女还是原谅了孙男,孙男也的确好了一段时间,但孙男本性难移,又开始对胡女施暴,打人摔东西是常事,后来经多次报警后,孙男还是本性难改。胡女准备向法院起诉与孙男离婚。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虐待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实施家庭暴力的,本案中孙某的行为属于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胡女可以报警,要求警察对孙某进行拘留,造成严重后果可以追究孙某刑事责任。胡女在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孙男给予财产及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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