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触碰案件计算损害赔偿的货币如何确定? 根据1995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
发布日期:2014-04-13 作者:连会有律师
1.按船舶营运或者生产经营所使用的货币计算;
2.船载进、出口货物的价值,按买卖合同或者提单、运单记明的货币计算;
3.以特别提款权计算损失的,按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之日的兑换率换算成相应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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