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民事证据概述
发布日期:2014-04-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民事证据,即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资料。而证据材料是指当事人收集并提供给法院以及法院调查收集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证明标准:盖然性占优标准
二、证据的特性
1、客观性
2、关联性
3、合法性
第一、形式合法;
第二、收集手段合法;《证据规定》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三、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合法--质证,但是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的证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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