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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工伤赔偿程序

发布日期:2014-05-23    作者:110网律师
《职工因工伤致残后要求工伤待遇的法律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在1年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注:劳动者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且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存在的,得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
  3、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的当事人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申提起行政诉讼。  
  4、《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后,工伤职工可以凭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可以延长30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当事人不服鉴定结论的可以在15天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6、要求工伤待遇时,可以申请劳动劳动争议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裁决书或判决书生效后,工伤职工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由成都市工伤专业理赔律师杨鹏国整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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