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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高额分红吸收巨额存款

发布日期:2014-06-04    作者:110网律师
花甲老妇凭借如簧巧舌,以投资获得高额分红为诱饵,非法吸收20余人存款总额近70万元。近日,本市和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据指控,今年60岁的王某家住本市和平区,2013年8月间,王某以北京某投资集团公司的名义,采用许诺投资获得高额分红的方式,向张某等28名存款人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9万元,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万余元,并从中获得介绍佣金16万余元。后经存款人报案,公安机关于同年9月30日将王某抓获归案。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10:00,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意见。据王某交代,案发前她在网上看到上述投资公司的介绍,其中标明一次性投资5000元每天返款150元,投资10000元每天返款320元等,且每介绍一个人能再给500元佣金,另外其中还写明了资金去向为投资能源、煤矿、房地产。王某称,她当时对此信以为真,便投了5000元,此后该公司也如约返款,自己便开始帮助介绍其他投资人,没成想后来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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