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财务问题

发布日期:2014-08-30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们是股份制公司,有一笔款没有通过董事长同意,总经理让财务科直接付款,事后董事长不同意,要求追回款项,。请问总经理和财务科人员违反法律吗?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经理及董事会等的职权,另外,公司内部章程也有关于各自职权的规定,如果依照规定该笔付款应经董事会同意,而经理无权决定,那么付款的行为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而无效。2、如果付款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只是违反公司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那么,一方面,对于已经收到款项的第三人而言,总经理的行为可能构成表见代理,此时,付款行为对外是生效的,公司不可以以不符合操作流程为由追回款项。另一方面,对总经理擅自决定对外付款的行为,公司内部可以给予一定处分。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如需帮助,可进一步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