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发布日期:2014-09-20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1)概念:是由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医学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
  目的: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2)机构
  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登记设立第十四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3)程序: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①受理
  ②鉴定材料
  ③鉴定的实施
  ④出具鉴定结论
  ⑤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⑥鉴定人出庭义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友铭律师
浙江杭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