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区三墩同仁家园拆迁房转让案
拆迁房转让案-杭州金牌拆迁房律师孙旭权
审理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涉及的案例均依据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解书,不会侵犯当事人的隐私,请读者请勿对号入座。
2014年3月,接受本案原告章××委托,就与被告张×拆迁房转让纠纷案于2014年3月被诉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本案由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本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被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法院审理,经过开庭一次,最终判决如下:
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返还房屋转让款80万元.
基本案情:
案由:拆迁房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
2、 请求判令两被告返还房屋转让费80万元;
3、 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0年××月19日原告与两被告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合同约定被告将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同仁家园景新苑×幢×单元×室的拆迁安置房(共计80平方米)转让给原告。房屋转让价格为每平方一万元,总价80万元。待该房屋符合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条件后,再将房产权属变更至原告名下。
原告依约于2010年××月17日支付购房款80万元,被告同日向原告出具收条。目前,上述拆迁安置房已经符合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条件。并且,被告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原告多次与被告方协商,要求其配合办理房屋权属变更。被告表示拒不协助办理,并要求收回房屋。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后,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拒不协助原告办理房屋权属变更。原告认为,被告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贵院于2014年3月20日受理的 (2014)杭西民初字第××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房屋属于两被告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现两被告未征得其他家庭成员同意,擅自处分家庭共同财产,其行为构成无权处分。现原告请求将第1、2项诉讼请求变更为:1、请求判令两被告与原告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2、请求判令两被告返还房屋转让费80万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鉴于以上情况,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
- 问下 拆迁房允许转让吗? 1个回答10
- 拆迁房不办理房产证可以转让或赠与吗? 6个回答10
- 拆迁房给的房子与拆迁时候定的不符,我该怎么办 5个回答0
- 关于拆迁款和拆迁房的分配问题 4个回答0
- 你好,我是杭州萧山的,农村世居房与普通农房赔偿在拆迁时有什么 1个回答0
- 徐汇区张家弄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门牌号
- 张家弄片区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 静安区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 东安一、二村旧城区改建项目一轮征询顺利通过,期待二轮征询!
- 东安一、二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居住困难户人数审核办法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地块选房、签约规定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地块选房、签约规定
- 关于静安区北京西路凤阳路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 关于徐汇区东安一、二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 虹口区143街坊产权调换房屋选购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