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违反忠诚协议被判离婚赔妻精神损失
发布日期:2014-11-23 作者:110网律师
据悉,李某和魏某于2005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前往广东东莞打工。2006年,魏某怀孕,双方决定魏某回老家安心待产。魏某担心丈夫出轨,便听从母亲的建议,在一名律师的见证下,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双方约定,如李某有婚外情、包二奶等情况,李某应支付魏某精神损失费30万元。
不料,2009年至2011年,李某在外与其他女子同居。魏某获悉后忍无可忍,以李某违反忠诚协议为由,将其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20万元,并要求依照协议索要精神损失费30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双方的忠诚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合法有效的,但精神损失费30万元,超出了李某的经济能力,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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